过分年轻的小家伙也同样表现得很出色。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适合:那张小脸裹在蓬松羽毛里,压下眼,抬抬下巴,就活生生一只娇生惯养的金贵猫儿,是所有纸醉金迷场合男人臂弯里最昂贵奢侈的珠宝——威廉这回亲眼所见,才琢磨出点儿味道来:原来那石头似的家伙喜欢的是这种类型的?但他们以前又不是没见过这种小少爷,但也没见表现出多少兴趣来啊?
那原因就在别处。威廉想,除了适合外,这小孩没有一点怯场——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第一次出席这样场合的,行为举止都很自然,而越自然,便愈加彰显自身那份鲜活明亮的特质。至少,andre一定很满意这位年轻的代言人。
“爱德华说最近和你在这附近录节目,”威廉伸出手,而余宸明以为对方要握手,也跟着伸出手——没想到男人抬起他的手指,行了个吻手礼,然后抬眼看他,“我实在是太想见你了,不知道最近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墨镜后面的眼睛是蓝色的——余宸明不合时宜地、有些惊讶地想:红头发,蓝眼睛,这人身上颜色的饱和度未免太高了点,性格似乎也是,看起来是轻佻风流的那种人,真意外居然可以和云颢做朋友。
他想了想,刚准备压低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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