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昏迷的沈云,遇上这么个禽兽,小孩怪可怜的。
穆荃也思索了一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强抢民男,所以对方才要杀了自己吧?
“去找老板了解一下情况。”他是军阀,不是恶霸,能用钱买,干嘛要抢。
江都市红灯区最大的歌舞厅老板林双颦谄媚地来了,“能让穆司令看上是小云的福分,这孩子也没个家,穆司令要是不嫌弃,就让他跟着您吧。”穆荃昨晚把人带走,孟泽给钱了。
林双颦用余光瞄了一眼躺在穆荃床上的沈云,她干皮肉买卖这一行这么多年,一看就知道这娃天赋异禀,是当金丝雀儿的好苗子,好好干啊,小沈,阿姨还等着你养老呢。
孩子养这么大,是时候拿出来利用了。
“他是孤儿吗?”穆荃问道。
“是啊,是两年前从外面来咱们江都市的,前些年打仗,爹妈都死了,来的时候比现在还瘦呢,养了两年才有一点肉,我也没让他做什么,就干些给客人端茶送水的活。”端着端着不就被他们穆司令看上了嘛。
林双颦这番话一是在表示,都亏了自己收养沈云,沈云才活下来,二是,孩子很干净,没被别的客人糟蹋过。
战火纷飞的乱世里,谁手上有枪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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