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没醒过来。
当真是好兄弟,大恩不言谢。
京兆府和大理寺一并倾巢而去,这般声势浩大的寻人持续了整整五日,陆瑾禾依旧杳无音信,胥帛琛已经憔悴的快要不成人形,依旧在撑着寻找陆瑾禾,一丝希望也不肯放弃。
付离鸳每两日便要喝一次陆瑾禾的血,陆瑾禾的手腕上伤口已经积攒了好几条,除了要被放血以外,倒都是锦衣玉食,为了自己能有一口清甜可口的血食,付离鸳给陆瑾禾的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而陆瑾禾也为了不被这连番的放血而亏了身子,拼了命的吃。
在陆瑾禾逼真的装蠢下,付离鸳对她的警惕性越来越低,当真以为她是个蠢笨的小孩子,这正对了陆瑾禾的心思,只要付离鸳对她的戒备心低,她便有机会逃跑。
而付离鸳是越发的喜欢陆瑾禾了,从第一口喝进陆瑾禾的血开始,她便觉得从未喝过这么清甜可口的血,顿时觉得其他人的血都难以下咽,当即便决定要将这丫头娇养起来,来专门用来为她提供血食,继而便是陆瑾禾的可爱模样让她念念不忘,再有便是陆瑾禾装出来的蠢,让她觉得这姑娘心性单纯,漂亮可爱,忍不住产生了好感,而且她觉得这姑娘蠢蠢笨笨的,只认吃,给些好吃的就心满意足,甘心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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