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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开府(下)(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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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方法,这些人要是告诫不改,就直接以“假冒教徒”罚入苦役营执役。

    要是比更严重的,就以“谋逆”罪抄家,阖家问罪。

    只是罪名不是随便派的,要证据齐全。

    滁州军之前订下的规矩,死刑与抄家之刑不可轻动。

    只能监察队有资格提这两项罪名,还要再交霍五亲自批下,才能执行,否则就以乱命追责。

    霍五当初定下这两条,是防止下边人欺上瞒下。

    生死是大事,要是死刑下放,难保有冤死之人。

    抄家大罪,则是防止大家穷惯了,上了高位,构陷士绅夺产。

    滁州军到霍五手中,就设了监察,立了一条条军纪。

    因最早规矩就定下来,滁州军的军势才齐整。

    主力军队都不能随意杀人,直接与民生相关的吏员约束防备的就更严。

    霍五望向林师爷,道:“既是开府,少不得请林先生给我掌幕府……”

    林师爷略加思索,道:“太尉府内,可设长吏,掌章奏、顾问,诸吏之冠!”

    霍五笑道:“长吏好,就是短了气势……既然大家都带了‘大’字儿,那就是大长吏!”

    林师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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