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乡军里是属于正六品。
通常来说,目前保乡军的地方政治构架,都是三驾马车的模式。
即一个掌总把握大方向,并亲自掌管人事权力的地方主官,再搭配一个主官行政事务的二把手,一个掌管司法事务的三把手。
具体下来就是府设知府、同知、推官。
其中知府正四品,抓总,掌管人事,其府吏务处由知府亲自掌管。
同知从四品,掌管行政事务。
推官从四品,掌管司法事务。
府下属的州和县也一样。
州衙门所属的知州正五品,抓总管人事。
州丞从五品管行政
通判从五品管司法。
县衙门所属的县令抓总管人事,县丞掌管行政,主簿掌管司法。
这三级地方行政机构,都是相对一致,属于典型的三驾马车机构。
不出意外的话,等保乡军以后设立省机构了,大概率还是会这么搞,一个巡抚加一个布政使再加一个按察使。
这个构架,其实就是把明朝的省级的巡抚加三司的机构进行稍微改动后而来。
但是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撤销了都指挥使这种军事机构,同时巡
-->>(第8/1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