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实施保证金制度、存款保险制度。
最重要的是把工商部金融司,和财务部的部分金融监管职能进行合并,并设立了独立的金融监管总局,此为从二品级别的行政机构,直接嫡属于政务院。
负责帝国的所有金融监管、调控职能。
随即对财务银行进行拆分,主要是把货币发行权、金融监管等一系列的权力收回来设立大楚帝国中央银行,这个中央银行归属帝国金融监管总局所辖。
后续大楚帝国中央银行,将会承担金融监管、货币发行、金融调控等一系列任务,比如说各银行里的保证金,就是缴纳给中央银行进行保存的。
而财务银行进行拆分后,将演变为纯粹的商业银行,继续归属财务部所有,毕竟这是财务部的钱袋子,谁要是敢拿财务银行,那就得和财务部直接开战了。
而分管税收以及财务的参务大臣唐丰泽,人家还没死呢。
围绕着邮政银行的设立以及后续的金融监管总局的设立们,还有财务银行的拆分,这些都是导致了在承顺十三年春天里,帝国的金融行业出现了一些动荡。
不过这些动荡都不大,也都是属于可控的。
而且在设立了金融监管总局后,大楚帝国的
-->>(第10/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