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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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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8节(第9/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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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都有法外治权这么一条。

    这倒不是说大楚帝国霸凌,挑战各国内政权力之类的,纯粹是这些土著国家都没个完善的法律,基本还处于统治者一念之间就进行判罚的程度,即便有一些法律条文也是很扯淡的。

    这让大楚帝国出海进行贸易、谋生的商人或普通人很没有安全感。

    为了保障大楚帝国的子民在前往其他国家进行贸易或干其他什么事的时候,能够得到最基本的法律保障,而不至于被某个傻不拉几的土著国家的官员或君主,随便以乱七八糟的罪名判刑。

    大楚帝国官方强势要求了南洋各国的法外治权:大楚帝国的子民在土著国家违反当地法律后,当地官府可以抓,但是你不能判……你只能移交给大楚帝国设立在当地使馆区的审判院,根据大楚帝国法律进行审判!

    上述法外治权,只局限于在土著国家控制区,不包括割让或长期租借给大楚帝国的区域,因为这些地方本身就属于大楚帝国的领土,用不着什么法外治权,大楚帝国在这些地方拥有一切主权权力。

    法外治权的出现,并不是大楚帝国想要做什么,欺压土著之类的,纯粹就是嫌弃这些土著的法律太拉跨,用他们的法律大楚人不放心……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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