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几乎把交流电的相应核心专利都给弄了,搞的其他公司哪怕是能搞出来交流电设备也无法用于商业用途。
但是这种情况正在逐步发生变化……李氏电气公司一开始还想要争取行政领地那边的电网建设授权,不求独家授权,只求一个参与的机会,哪怕是作为一个供电网络里的一部分,比如发电厂,但是被各电网公司所拒绝!
所有直辖以及行政领地里的商业用电领域,都是属于各省官办电网公司的独家垄断权力,根本不对外开放,哪怕是李氏电气公司也不例外。
后来李氏电气公司退而求次,不要求参与电网建设,供电……不要求什么了,只是单纯的放开交流电设备供应,你们电网公司愿意采购就采购。
但是电网公司还是不乐意……因为这意味着很长一段时间里,电网设备都只有李氏电气公司一个供应商,这不符合原则。
电网公司能够接受的是,李氏电气公司的交流电设备他们可以采购使用,但是也要求李氏电气公司放开交流电设备授权,准许其他电气公司生产销售交流电设备……哪怕为此支出一笔高昂的专利使用费。
然后双方就卡在了这里……谈了几年也没啥进展。
而随着时间的过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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