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34节(第11/1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案件就谨慎一些,把部分灭族的判罚改成只杀主犯,其他没有涉事其中的家人流放海外。

    再到后来,灭族案件大幅度下降,判罚灭族的大幅度减少,被牵连的非犯罪人员也不流放了,而是判罚社区劳动加罚款之类的。

    等到了四十年代后,非谋逆案件里的灭族判罚被彻底取消,同时抄家之类的词汇也被从法律条文里彻底删除,改为罚没非法所得,行政罚款这些词汇,牵连着连社区劳动都不判罚,而是直接不起诉了。

    实际上,到了四十年代后,大楚帝国里除了大逆不道的谋逆案外,别说灭族了,就算是刑事连坐也被取消了,非谋逆案件一律不得采取牵连制度,刑事连坐制只是用于谋逆案。

    不过虽然在案件本身上不连坐,但实际影响还是有的……比如直系三代内有人刑事犯罪,直系三代内不得参加科举,不得报考官办事业机构,如医院,学校,官办企业的职务。

    官员犯罪的处理还要更严重一些,连带着直系三代内已经任职的官员亲属都得申请提前致仕或辞职。

    如果你不体面,那么官方就会帮你体面,到时候就更不好看了。

    不可能出现一个贪官被抓了,他的父亲,儿子,孙子继续当官的情况……


-->>(第11/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