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钢笔的礼盒被随手扔到一边的洗手台上,拇指推开笔帽,沾染了红色墨水的金属笔尖在林妄茫然的眼神里,擦过衣摆,目标明确地落在他手腕上。
衣服是郎芝新给买的,干干净净的一件短袖,还和林妄说喜欢的话下次还给他买。
漫长难熬的几分钟内,林妄再次确定了一件事——池渊写字很好看。笔锋走势饱满锐利,无论是汉字还是字母,甚至是一幅画,一笔一划遒劲有力。
确认的代价是从手腕到小臂,一截儿胳膊的长度,被冰凉的笔尖触碰着,写下了很多东西。
体温升高,金属笔尖是凉的,写在手上说不出的又冷又痒,过了会儿字迹接触的皮肤又会变烫。林妄的眼睛时而颤动着闭上,时而难忍地睁开,终于再也受不住地主动喊了池渊的名字。
“池渊!我下次早点回来,”林妄用尽全力地握住了池渊的手腕,咬着牙,声儿都颤悠了:“我答应你,下次肯定不会这么晚回来。”
钢笔在指间转了一圈,池渊略显散漫地垂了垂睫毛,另一只按住林妄肩膀的手缓缓用力,迫着他在疼痛下倒吸了一口气后,慢条斯理地补下最后几笔,“好可惜。”
池渊紧贴着他的耳朵,用暧|昧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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