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即“魂”、“魄”、“神”。
三魂营骨,七魄卫肉。
《黄帝内经》中云: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七魄分别称之为:尸狗、伏矢、雀阴、容贼、非毒、除秽和臭肺。他们承担着命体全部带肉组织的生理活动功能。
因为七魄卫肉,一旦肉体发生死亡,魄也会随着肉体的糜烂而自然地消散于无形无质。不散之魄与守尸魂结合在一起,就形成【精魅】,会有一些灵异现象发生,甚至为祸生人。
按照传统文化中的说话,人体七魄从尸体内散发消失,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按照华夏传统,祭奠亡者一般也需要坚持四十九天,否则他们的七魄就不得安宁。
三魂分别为【胎光】、【爽灵】和【幽精】,肝藏魂、肺藏魄。
脏腑、脏腑,就是这些神明之藏身之府。
三魂之中,当人死亡后,【幽精】由于其本身占据“水”的形胜,人体肾水主骨,【幽精】始终与骨植结合,成为民间传说的“守尸鬼”灵体……
总之,普通人,即未修行的人死亡后,尘归尘、土归土一世化为虚无。只有元神只带因果,不带意识,往来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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