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后翻,就是最后一页了。
张强在最后一页上写着,在参加完仪式之后,他杀了一只吉娃娃。
这段记录,占了两行。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又把这两行给划掉了。
在阅读的时候,王虎和马小蕾为了看清楚这两行究竟写了什么,辨认了半天。
再下面,是几行新写的字。
“错了!他们都错了!”
“人类的躯体是无法靠近血狗大人的!”
“一,狗的恐惧。”
“二,抛弃人类躯体。”
这就是日记的最后了。
王虎往后翻了翻,后面就都是空白页了。
但,在他快速翻页的时候,一张纸从日记本里飘了出来。
那张纸上并没有张强的字迹,上面是满满一页的打印字体,似乎是从哪本书上裁剪下来的。
马小蕾捡起那张纸。
纸上印的是文言文。
大约是上学时留下的毛病,她看到这种文言文就控制不住想要念出来,否则,她根本没办法顺利理解其中的意思。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足……”
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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