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的爬山虎般蔓延,夏天垂下眼,手指跟着贴到了纹身上去。
她总会觉得不真实,跟沈凛在一块儿时不真实,分开了也不真实。可这纹身会提醒着她这一切都是真实的,纹在身上了,进到皮肤里了,后悔药都没得吃。
她是真的很想他了。
想他的什么呢?
想他们的第一次。
第一次叫主人。
第一次za。
第一次接吻。
......
他们的认识完全是意外,再遇也是意外,定下关系一样是意外。
总之是都很突然,巧合中夹杂着偶然,或许还有什么孽缘孽债之类的。
......
他们的第一次见是在沈凛公司,她跟着团队去给沈凛做专访。
第二次是在中央广场,学校的社团作业,她被抓去当志愿者给随机路人发公益传单。
第三次......是在家叫“瘾”的酒吧。她喝得烂醉,但目的明确。她抓着半瓶酒,摇摇晃晃地,一头栽进了沈凛怀里。
在她有限的人生经验里,她想将跟沈凛“事发”的那天晚上定义为人生难以忘记的十大事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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