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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不接受道歉(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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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喜欢人家姑娘。

    否则,何至于此?

    “我从江山和鸣出来,听到有人叫抢劫,就立马冲了过去,帮他们抓匪徒时,不小心腿抽筋了,就把那个小姑娘给扑倒了,她就咬定我是共犯,你们可以调监控查证。”

    姜离摊了摊手,表示着自己很无辜。

    “......”

    两个警察同志,齐齐无语。

    这运气也没谁了。

    如果换成一名十八线艺人,在大街上抢劫,还勉强说得过去。

    你一个二线艺人,高收入群体,还是当红那种,毫无动机啊!

    警察同志仔细比对,确定姜离就是那位唱《平凡之路》的歌手。

    “那段路属于监控盲区,抢劫犯应该是惯犯,你虽然没有作案动机,但是原则上,需要配合我们调查。”

    这种事,他找谁说理去?

    路见不平,拔刀去了派出所。

    “警察同志,我配合你们调查。”

    一般情况下,传唤、拘传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

    也就是说,不论能不能找到抢劫犯,他都能在二十四小时后离开。

    至于受害人,在警察同志面前,依旧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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