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权,并有权提议天庭改制。】
以上,就是之前巫妖所达成的条约了!
说到底,巫族不是死脑筋,也没有过于浓厚的种族意识。
巫族,并不是妖族的同级种族概念,本质上讲,巫族与妖族下辖的“牛族”、“虎族”等种族才是同级概念。
后世把巫族与妖族作为同级的敌对概念,其实是错误的!
前文曾经就提过,帝俊的妖族实际上是一个超种族概念,意为“后天生灵联合种族”,只要你不是先天神圣,那就在妖族的定义之中。
而巫族之中,只有十二祖巫是先天神圣,其他大巫都是祖巫以精血所造,小巫则是大巫精血所造,真要算起来,除了十二祖巫,整个巫族都在妖族的定义下……
不仅巫族,哪怕是后来的人族,严格意义上也还是妖族。
所以,如果帝俊可以不追究十二祖巫的非正统名头,其他巫族也不是不能归于天庭领导的。
但想要把巫族归于妖族旗号之下,和其余妖族属族一样完全接受妖族天官治理,巫族则第一个不答应!
巫族觉得自己又没输,凭什么要让外族天官来管?要管,那也得派巫族天官来……
可巫族又不归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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