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他。在地铁上、公司里甚至在家里,他都能感觉到一股粘牢在他身上的视线。得亏壮壮心大,又对自己的体格充满信心,并没有怎么对跟踪自己的斯托卡加以关注,只是偶尔把这件事儿当成一个笑谈告诉自己的同事。
因壮壮自己本身就不以为意,比起这件事,同事更是关心粘在他身上的毛发。“家里养宠物了吗?”同事随手指了指他的黑色衬衫,有几根白毛。壮壮愣了愣,过了几秒才回答道:“之前养过狗狗,后来....没救过来。”同事拍了拍他的肩膀,也不再说什么,走回自己的工位上准备起一天的工作。
壮壮也坐回自己的工位上,将身上粘着的狗毛夹在手指间,细细端详。这确实是乖乖的颜色,只是,这件衣服是他前一周才买的,怎么会粘上已经去往汪星两年之久的乖乖毛发呢?望着几根毛发,壮壮心中的疑窦被想念乖乖所淹没,又忍不住沾湿眼角。
壮壮决定不再想,也许这只是一个很难说清的巧合。
从两年前乖乖去世后,壮壮一直不敢再养新的宠物。他怕乖乖会生气,毕竟它因生病离开自己的时候也只有一岁半,还是个小孩子呢。虽说如此,但壮壮为了寻找一些寄托,会去小区楼下喂给流浪猫一些食物。
也只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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