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本案被告人时任迎江市公安局镇北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加小军手中的公权力,对借款人使用刑事拘留、逮捕措施,逼迫借款抵押财产人偿还本息,制造刑事错案2起;利诱、拉拢本案被告人时任迎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安国、公诉处长孙继林、迎江市公安局镇北分局局长延文对其进行包庇、纵容,造成了恶劣影响。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贾延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区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贾延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又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对组织中参加者并处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对查明的违法所得、赃物及赃款依法判处责令退赔、追缴或没收。
贾延军落网后,镇北区的几次重要会议都没见戚余江露面,就在大家纷纷猜测的时候,戚书记忽然出现在镇北区委,不过待了一上午后又返回了市委,让人捉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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