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木歌忍着自己放湳風大招的冲动,谆谆告诫:“有什么想不开的事,要这么作践自己?扎成了这样不疼吗。”他口里说是说,却忘了自己头上身上也满是玫瑰刺,右眼下的皮肤还被划了长长一道血口,让俊逸的脸庞惨遭破相。
亚当听着他说话没有出声,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眼下那道碍眼的伤口上。
木歌决心好人做到底,毕竟这可能是他最后一天留在这里。“如果明天我出去了,他们大概会换一个新的恋人来,或许是个你能看得顺眼的。”
“不对,我也是你看顺眼的吧,可惜我俩性格不合。”木歌自嘲般地低语着,替亚当把另一只手上的尖刺拔出。
亚当出奇地配合,一动不动,好像是暂时接受了木歌的好意。等到木歌替他把手上的刺理干净,亚当忽然凑近了木歌,抓住他的衣襟,嘴唇贴到了木歌眼下的伤口上。
木歌一时受惊,反应过来时脸上的伤口一阵刺痛:亚当在舔他。之前他与亚当亲吻并没有发现他的舌与正常人有什么不一样,这一疼之下更是反射性地把他推开:“你做什么呢……”
许多动物有舔舐伤口的习惯,木歌只道亚当也是好意,并没有继续怪他,可那种奇怪的疼痛让他十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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