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不再像原来那样瘦的皮包骨头了。小脸上有了红润,头发也不再那么枯黄,正在逐渐变得乌黑。
秦之初放下心来,他还真怕自己的小书童虐待自己,不舍得吃喝。
李玉玲在人群之中来回的穿梭,很快就跑到了秦之初的身边,“哥哥,昨天有个人找到了豫州会馆,说是咱家的仆人。我把他给带来了,你看看他不会是个骗子吧?”
说话间,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站在了秦之初的面前,此人身着一身粗布衣裳,脚蹬千层底的布鞋,眼睛黑亮,一脸的精明之色。“少爷,我可见到你了。”
“三哥,你怎么来了?”秦之初惊喜地打量着眼前这个汉子。
此人名叫奚一松,自称在家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哥哥。秦之初的父亲有次外出做生意,在搭船过河的时候,遇到了落水的奚一松,将他救了上来。父亲见他可怜,就收留了他。
奚一松这个人很精明,秦之初的父亲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将他视为子侄,但奚一松一直以仆人自居,恪守本分,从来不做逾礼之事,深得秦之初父母的信任,秦之初也对他很敬重,一直称其为“三哥”。
见秦之初平安无事,奚一松的眼眸中飘出藏不住的惊喜,“少爷,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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