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茶几水果篮中一只沃柑——入秋后恰是吃柑橘橙的季节——细细长长的手指,轻松一捻就把果皮撕了下来,好像没费一点力气。这沃柑和普通小橘子不一样,它的皮硬且厚,游雾自己剥的时候,要犯懒喊他爹帮忙,他爹通常三下五除二,用力过猛,弄得汁水四流,指甲缝也会沾染淡黄色。
延伫就不会,延伫他剥沃柑的力度恰恰好。那么优雅。和他本人看起来一点都不一样。
游雾又想了想,其实和他本人是一样的。
延伫只是看起来很粗糙——那是纹身的功劳——他做事一直很认真,给人纹身穿孔一丝不苟,吃饭吃得干干净净,那碗里可是一粒米都没落,而且他还会收留流浪狗。
延伫怎么这么好呢。
游雾又想哭,延伫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男人。
游雾神游天外,脑袋瓜子里装满了关于延伫的各种想象,想着延伫会怎么给他女朋友剥橘子,用他那双布满青黑色刺青的双手。
延伫剥好一只,回过头瞧瞧游雾,正儿八经说:“你的皮肤不适合纹身。”
“什么意思啊。”游雾心不在焉,盯着他手里一瓣瓣挤在一起的柑肉。
延伫没答言,将完整的沃柑肉分开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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