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念念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一条狗,一条只会对着她摇尾巴的狗,那几年他等的太久,久到等待对他来说已经变成了他的肌肉记忆,是刻在他骨头缝里铭记在心窝最深处的事情,而时念念那个名字,也早已成为鱼骨头,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每想一下,都会生生拉扯出尖锐的疼痛,泛着无法比拟的酸,直到血肉模糊。
陆笙有时候便想,小时候那些污言秽语不是没有道理,他可能就是天生的贱骨头,天生的疯子和疯狗,踏着肮脏不堪的泥泞活到现在,所有人都不是他臣服和低头的列外,时念念才是。
他喝得伶仃大醉那天江逸辞问他,问他要等多久,他也不知道要等多久,他只是觉得,只要他还活着,他便一直等下去。
死了,那就不等了。
没有人能用爱拯救疯子,他只会因为这点爱更阴沉,更偏执,更敏感,从而奢求更多来填补心脏上烂掉的那个洞,时念念不知道,他骗了她,他永远不会变好,也永远变不成她所期盼的那样,他只是在假装,假装温顺有礼,假装霁月清风,假装是那个带着佛珠,去佛堂烧香,建学校做公益年少有为被人夸赞的陆总,而不是现在这个,藏起那些所有见不得人的阴暗念头,装出一副她喜欢的样子的陆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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