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知滔滔不绝,说得全是家常,霍凛手臂圈着他,下巴放在松软的头顶,目光柔的能滴出水,他上一次这么听温知说话是过敏的那顿晚饭。
那天霍凛看到温知和魏清琅打篮球,一群年轻的小伙子,在篮球场上生龙活虎,来回运球、传球、投篮,神采奕奕,好不张狂。魏清琅看温知的眼神不一样,霍凛认得那眼神,是一种看喜爱之人的炙热。他望着他们,年少青春,意气风发,汗水挥洒操场,击掌的那一刻,默契十足,让人看着异常般配。
般配。
霍凛被这两个字吓到,他隔着绿色的护栏网,远远感受着一群学生的朝气,突然想到,自己今年三十八岁,每天在权力的漩涡挣扎,精心算计步步为营,在外光鲜亮丽受人尊敬,实则内里丑陋不堪。他的小知才二十四,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霍凛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温知的悸动,少年刚满十八岁,站在发言台上,唇红齿白,满眼阳光的模样,像一片清透的薄荷叶。
他将温知带回家,口口声声说给了温知最好的,剥开外皮,里子全是自欺欺人,他看着温知和同龄人相似的笑容,脑海里浮现一个挥之不去却又无法改变的事实——他比温知大了十四岁,他要比温知先离开这个世界。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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