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原因。
花竹先作为刺杀案的苦主上堂,也算是给了他一个面子。
他站在侧边,看吴大郎被带上堂。
“你可知罪?”
“草民知罪。”
“为何杀人?”
“我与他之间的私怨。正好赶上了,必然要下手的。”
花竹轻轻摇了摇头,自己被人买了命,吴大郎是行刑之人。
方衡又转向花竹:“你可有话要说?”
花竹抿了抿嘴唇,脑子里飞速转了几转,答道:“并无。”
方衡随即判了吴大郎杖刑,此配西南,此案审毕。
花竹知道,今日的重头戏要来了。于是规规矩矩地跪下,静候方衡发话。
方衡仍旧是那句:“你可知罪?”
花竹如是答道:“小的不知。”
于是一件小童的对襟短衣,出现在花竹面前。
“害命之罪,当是死罪。”
花竹睁大双眼,猛地抬头望向方衡。方衡见他居然敢抬头直视审官,惊堂木一拍,大喝:“大胆!”
花竹也知自己越矩,但他太过震惊,不自觉的要望向说话之人。他赶忙垂了头,答道:“小的冤枉!”
-->>(第4/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