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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养大佬[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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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想仗剑走天涯(第1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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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贪财贪物之人。

    “我还是想走。”李承泽显然主见大着呢:“在你家我呆的不舒服。”吱吱往他头上放土,俩弟弟也不对付,最主要的是,李承泽偷过苏向晚两次,那怕是贼,也不喜欢被自己偷过的人养着。

    “那你直接走就完了,为啥还要来问我?”苏向晚反问。

    李承泽很有自己的想法:“那些东西我不要了,那帮人抄家的时候,抄走的我们家的东西,比你拿的那两样珍贵的都多了去了,我不稀罕,我想把大山带走。”这是条缉毒犬,也是曾经他父亲培养出来的,李承泽特别喜欢大山那条狗。

    “不可以,那是我家的狗。”苏向晚头都不抬。

    “我可以把它偷走,它会跟我的。”李承泽毫不示弱。

    苏向晚顿时就提起笤帚来了:“那你现在偷一个我看看?”

    当然,在李承泽的心里,估计更加恨她了,而且吧,人家做贼那叫一个明目张胆:“你就今天不给,我明天也能偷。”说着,这就准备要溜了。

    “对了,那条皮带是我家的,你应该给我留下来吧。”苏向晚突然就说。

    李承泽摸了一把腰,确实,腰上是根大人的皮带,他缠了两圈,才能勒住自己细津津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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