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随后就拎起了那瓶轩尼诗。
李俊奇还在呵呵呵,拽着女经理的手,喉结都一上一下的。
「行了,你鸡巴还喝不喝?」陈晨不满地撇了下脑袋。
于是李俊奇就不再呵呵呵了,他也摆上三个矮脚杯,拧开了冰水桶。
「就着冰水喝,」这货满脸通红,笑意尚末褪去,「味道更纯正」女经理也是红霞满面,整理了好半晌衣服,然后说:「咦,刚那谁说你带了个大美女过来,人嘞?」陈晨没搭茬,而是问:「你要不要也来一杯?」「切」女经理在陈晨肩上扇了一巴掌就扭了出去。
不知是不是错觉,那屁股似是肥了些许。
就在陈晨把酒杯推过来的一刹那,我勐然发现他左手腕上有两道暗红色的疤痕,「丫」字开口又河流般地交汇到了一起。
搞不好为什么,我眼皮不受控制地就跳了一下。
白兰地我也喝过,在小舅那儿、在大学城饭店、在平海的那些平价酒店里,但轩尼诗XO还是第一(次)喝。
学着两人的方法尝了尝,也没品出什么好来。
入口甜、酸,后来有点苦,接下来就是辣,黏煳煳地在喉咙里裹上一团,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醇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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