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七岁少年让我毫无办法(41-45)(第31/55页)
辞。
可能有读者会在这里会引起争议了,质疑有这事儿吗,刚17岁就主张孩子去谈恋爱,设计以后的婚姻。
这个您不必怀疑,现在这个年代真的不奇怪,这个社会的生活节奏很快,好多人都不会再持过去的保守思维,认为只有工作了才能谈恋爱,现在很多家庭,对于孩子的早恋都不会持反对的态度,俩人在一起能积极向上,互相帮衬,那何必不支持让他们更加放松,真正到了适婚年龄再考虑这件事,可能就不再那么从容,对于自己家庭来说,中意的男女孩有时可遇不可求,既然有附合父母心中标准的,完全可以让俩人偿试交往,更何况冯权家还有一层商机的因素在里面,这个不必多说,相信您身边这种情况也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他们认为她在他们心目中是最合适的人选,至于年龄早几年晚几年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而且也并没有说让我结婚的意思,只是和她相处,说实话,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年龄都大了,希望有朝一日能看到我的下一代,他们也都很喜欢那个人……哎,真的不想再说这个,我也很心烦,都别再逼我了……」冯权紧皱眉头说「……好吧,我理解。
我并没有逼迫你啊。
昨天说过了,我不介意你父母和你的决定,你去结你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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