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告我!我要知道你的姓名住址电话(第5/8页)
绝:
「冉先生,我们对彼此都不了解。
这七年,我们也有了各自的生活,没有彼此都依然过得很好。
我很感谢你曾经的喜欢,但或许正是因为我和你之间就是少了点缘份,所以才一直缘悭一面。
既然如此,不如你就放手,让这段暗恋在今晚划上句号!」
「喜欢一个人是能说放就放的吗?」
「您可以嚐试一下,Ga0不好您能办得到。」
「我办不到。」
「可我现在没法接受你的感情。」
「没关系,我追你。」
「别浪费时间。」
「你在我这里永远不是浪费时间。
现在,你该告诉我,你叫什麽名字了吧?」
「我不能告诉你。」
「你确定?」
「对。」
「你好像有点太小看我了。」
「也不是这样说……」
「忘了告诉你,我是名律师。」
「哦……冉律师……」
「法律就是我的武器。」
「我好像没对你做什麽犯法的事吧?」
「你当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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