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黎是个“联合新欢虐待亲生女儿的畜生”,然后把她接走了。
母亲在外闯荡多年,已经小有资产,她每天踩着高跟鞋化着淡妆,精致又飒爽地去上班,自然没有多少时间照顾黎落,好在黎落那会儿已经有自理能力,会踩着凳子给自己煮面,也会把跟人打架沾染到衣服上的血渍搓洗得干干净净。
母亲从来不跟她说工作有多辛苦,黎落也不跟她抱怨有多少孩子欺负自己,母女俩维持着这份心照不宣的平衡,直到她十五岁那年,母亲再婚了。
对方是个不到二十五岁的年轻男人,个子很高,长得很帅,会弹吉他会做饭,讨人欢心的花招一套又一套,他们领证时,母亲全款买了套房子做婚房,自那以后,母女俩的见面频率从一周一次变成两周一次,一个月一次,三个月两次……
高考后,黎落收到了第一志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暑假一结束,她谁也没通知,打包行李搬进了大学宿舍。
大一开学第一天,她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你来学校门口一下,我给你带了水果。”
黎落一路小跑到校门口,母女俩通着电话,却怎么也找不到对方,黎落留了个心眼儿,问:“你在哪所学校?”
“不是第二高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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