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简哲豪。
他毫不在意地上的血迹和W泥,一PGU坐到了我身边,将我的头微微抬起,枕到他的大腿上。
「你流鼻血了,得把头抬高。」他温柔地说,然後小心翼翼地将我凌乱搭拉在脸上头发捋到耳後。
也不知道是因为心跳加速引发了吊桥效应,还是因为简哲豪真就五官全都长在我的审美点上,我只觉得那一刻,我沦陷了。
「已经有人叫救护车了。你叫什麽名字?」他柔声道。
我低声回答:「刘玫玫..」
他爽朗一笑道:「还记得名字,看来没伤到脑袋瓜。放心,没事的!」
他当然没跟着我一起上救护车,但我却一直忘不了他的脸。
直到大二下学期,我偶然在校园里再次遇见他,然後就没脸没皮地展开了猛烈的倒追攻势。
我认定了我就要嫁给他,过一辈子。
他确实长得很帅,再加上家境不错,在学校里很受nV生欢迎。
但好不容易才找到天命之子的我,怎麽可能会轻易地被几个情敌打败呢?
在我穷追不舍地坚持下,我最终脱颖而出,成功坐上nV朋友的位置。
毕业後,我们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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