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军,继而在地方置千户所守备地方,又有了“所“的编制。
在这个过程中,他对手下诸将所部兵员数量核实,统兵5000人者为指挥,统兵1000人者为千户,100人为百户,50人为总旗,10人为小旗。
一方面军官地位的高低,主要据其所拥有军队的多寡;另一方面,以卫、所作为军队的基本编制,以指挥、千户、百户为各级军官的官号,编制划一,名实相副,部伍整齐,这就是所谓的“部伍法”也是大明卫所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对全国兵马进行整编后,终于在洪武七年形成了完备的明朝卫所制度,大抵以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50人为一总旗,10人为一小旗。
一卫辖五个千户所,一个千户所辖10个百户所,一个百户所辖两个总旗,每个总旗设五个小旗。
全国军队均按此编制编入卫所,由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逐级率领。
至此,卫所制度成为明军的基本编制即成定制,无论是京、省驻军,还是皇帝、藩王的亲军、护军,均按卫所编制。
最早的营兵,其实在明初也有出现,那就是从各卫所抽调的中的精壮,临时组合成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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