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隆万盛世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506罢官闲住(第2/11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够剿灭盗贼。

    在这里,动乱的种子犹豫野草般,烈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为此,明孝宗专门设置了南赣巡抚这一职务,负责剿灭当地盗贼,控制流民,恢复地方秩序,改变地方盗贼风气。

    明朝自从设立南赣以来,一直安排巡抚大员坐镇,稳定地方,最出名的应该是王阳明任职南赣巡抚时期,他剿抚并用,打击作恶的首犯。

    王阳明为了约束南赣地区的民众,搞了一套“相约制度”,约束民众的行为。

    设置“约”以及“约长”等职务,定期聚会,共同处理地方问题,并且建立社学、书院教化当地百姓,推动了南赣地区的发展。

    王阳明的这一套做法为后来者做出了模板,南赣地区的形势逐步改变,安定下来。

    南赣巡抚设立之初,以“赣州为治所,兼理南安、赣州、建昌三府,及广东之潮、惠、南雄,福建之汀州,湖广之郴州等处捕盗事宜”。

    此后该职辖区不断盈缩变化,但大致还以赣州府、南安府为中心,其余辖区则以“兼辖”管理。

    嘉靖三十五年时,福建汀、漳二府被划入南赣巡抚治下,不过同属南赣和福建双重管理。

    但是,毕竟汀、漳二府

-->>(第2/1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