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存在问题的项目都有更改,也更加细化,针对的自然也是限制。
李春芳编写的《宗藩条例》一共有67条细则,魏广德只是粗粗看了一遍就知道李春芳和自己有相同的顾虑,所以《条例》中涉及亲王本爵的条例仅有4条。
分别为:第5则“亲支袭封”、第7则“亲王袭封”、第25则“亲王削封”、第32则“请封生母”。
其中涉及亲王利益的为第7则“亲王袭封”,规定亲王应袭封爵者,需等服满并年岁已足方许请封,不许援引往年特例,服内陈乞。
防止亲王过早袭封而领取岁禄,其实在正德时期就已经在做,只是没有公开于纸面,现在李春芳是直接摆上前台。
而对郡王一级的约束也是极其有限,只有区区数条。
其余几十条,针对的对象则是中下层宗室,从将军到中尉,可谓是一网打尽。
在明代宗室分为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和奉国中尉八等,王一级自然是上层宗室,将军一级为中层,中尉则是最下层,也是这次利益被剥夺最厉害的群体。
在魏广德看到第51条的时候,不免一下子坐直了身体。
第51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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