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隆万盛世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807李芳的结局(第10/11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子最好不过。

    毛恺离开内阁前往乾清宫,魏广德和殷士谵都没有离开,估摸着半个多时辰就该回来了。

    现在大明朝的政务比较少,内阁也相对清闲一些。

    三个人坐一块聊聊天,半个多时辰后毛恺果然就回来了,见面就开口说道:“陛下说‘芳事朕无礼,其锢之。’”

    “怎么回事儿?”

    陈以勤问道。

    “见到陛下,我就把审理李芳案说了,李芳罪状未明,臣等莫知所坐,陛下就说李芳无礼,要关押他。”

    毛恺说道。

    大明朝的法律,对待罪犯主要有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笞就是用鞭子打,使用犯罪轻微的罪犯。

    杖则是用棍棒打,这个处置就是稍重一些的惩罚,因为行刑过程中是可能出现意外,直接杖杀的。

    徒一般是发配某地服刑,类似于后世的有期徒刑,一般是有个期限。

    流则是流放,一般选择边远地区,往往有去无回,类似于无期徒刑。

    最后一个当然就是死刑了。

    “陛下还要关他?”

    魏广德听到皇帝要“锢之”,自然就是要关押李芳的意思。


-->>(第10/1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