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服徭役,只要能给出力差钱,官府收钱雇人做事,那人是生是死就和百姓无关。
既然不用担心服徭役,那一旦海瑞在应天十府推出一条鞭法的政策后,必然就会有原来投献的人家反悔。
要知道,他们投献是为了躲避徭役,国家的赋税其实并没有少,只是变成了地租,甚至还是稍重一些的地租。
但是当增加的地租可以覆盖赋税和力差银钱后,谁还愿意继续过投献的日子?
土地成为别人的,至少名义上土地的所有者是主家,自家还要一辈子做主家的奴仆?
因为投献后,户册上已经没有他们的名字,他们只是主家的仆人。
按照海瑞在几个地方为官的经验看,他知道师爷的话是有道理的。
一旦推出一条鞭法,许多投献民户就会出来闹事,用状告的方式成为徐家的佃户,而不必是其家人就可以摆脱赋役的征收。
确认租佃关系的成立,转而否认先前主仆关系的有效性。
可是海瑞也知道,站在徐阶的立场上看,如果允许退田,他不仅将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还得接受名分上的改变,投献者由“家人仆从”变成佃户。
众所周知,名分对于维护“名族”地位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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