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服徭役,客死他乡。
土地虽然送人,每年要缴纳的地租算起来其实也只是比那些自耕农稍微重一点,但不再担心服徭役的事儿,貌似还是能够接受的。
835应天和北京
只是,若是以后朝廷真的就按照此法长期执行的话,那就有点亏了。
毕竟最最重要的就是,投献后他们的身份变化了。
不仅没了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还没了户册,成为主家的奴仆,自家要是能出个有出息的孩子,都不能参加科举,这可就对不起先人了。
和后世人对此时代农民看法截然不同的是,虽然大明的百姓整体上承受着各种“苛捐杂税”,但整体生活水平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低。
各家农户都会在自家孩子八、九岁的时候送孩子蒙学,进私塾学习个一两年时间,让他们能识几个字,至少会写自己的名字。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意识深入人心。
如果私塾老师再说孩子有天赋的话,那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自家孩子学业,直到供不起为止,为的就是赌科举的独木桥,希望自家孩子能从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路,举人、进士的功名,最后入仕为官,彻底改变一家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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