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很不符合人性的潜规则,那就是如果要去官府衙门击鼓鸣冤的话,要先吃一顿“杀威棒”,这个数量其实没有明确的说法,几下也可以,几十下也没问题,全看官老爷心情好坏,毕竟是潜规则。
至于为何古代有这么一个潜规则存在,那主要也是衙门为了少些麻烦而定的。
中国古代制度里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民不举官不究”,不管多大的事儿,只要没人告,官府一般不会主动插手民间纠纷。
当然,杀人掠货这样的严重案子除外。
中国古代的王朝,一直都是小政府主义,一个地方官不仅要管理好地方,还要操心民生等,自然力有不逮,根本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自然希望治下少点案子。
要是治下百姓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儿就要来衙门告状,那官府就什么也不用做了。
对于民间的纠纷,一般都是里甲和族长之类的非政府编制的人来处理,只有真正的比较大的事情才来官府报案。
那怎么阻止小民为一点小事儿就骚扰官府,杀威棒就应运而生。
不怕挨打,那肯定就是大事了,否则事儿不大,当事人也不敢跑来告状。
要知道,这打板子可不是小事儿,其中门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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