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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半路杀出个张翰(第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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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特点。

    那么明朝的廷议制度有何特点呢?

    那就是明朝的廷议是为皇帝作决策提高参考意见的,所以皇帝一般不出面,只是由内阁会同五寺、六部、都察院及六科给事中商议大政方针,推举文武大臣,然后将情况具体上奏给皇帝,由后者裁决。

    969半路杀出个张翰

    对于廷议结果无异议的,根据规定一般由某部的侍郎拟稿撰写,然后由参会人员一起署名,再由廷议召集人上奏皇帝以达天听,由皇帝最终决定批准。

    对于存在分歧的廷议,一般也会将存在的分歧写进奏章中上呈皇帝,而且,这些分歧是必须上呈御览的,由皇帝来裁决取用。

    而且对于那些不能在廷议中明说讨论的事情,与会人员有权将自己想法重新写成奏章上奏皇帝。

    就在廷议进行大半,众人都确定了吏部尚书人选是葛守礼和朱衡后,首辅张居正突然开口。

    张居正说的话,自然不是廷议最后的总结发言,而是提出举荐人选。

    “今日召集廷议,主要就是为了推举出吏部尚书人选,诸公既已推举出人选,居正也打算举荐一人为候选之人。”

    张居正一开口,就吸引了殿上所有人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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