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石解京充俸。
其后这一制度概行于全国其它各布政司,以为永例。
到这个时候,朝廷官面上虽然依旧是禁止白银流通,但因为征税时已经将白银当做征收赋役的媒介,实际上已经默认了白银的货币属性。
宣德以后民间交易几乎不用宝钞,弘治、正德朝也多次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
由此也可看出,明廷到这个时候其实已经把白银作为货币在使用。
到了嘉靖年间,白银的使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终于到了嘉靖八年,朝廷开始“课税、官俸俱用银”,北方防御蒙古俺答“增兵没戌,皆以银支给”。
朝廷白银收支的情况越来越多,白银离法定货币越来越近,而根本原因也在于钞法已经彻底糜烂。
成化、弘治时期是明朝财政的重要转折时期,与明初偶发性的财政支取不足不同,该时期朝廷财政开始出现连续性的支用危机。
不过在这个时期,朝廷在支用不足的情况下还能通过印制宝钞来弥补财政不足。
而到了嘉靖朝,宝钞根本就花不出去,只能使用民间接受的铜钱和白银。
但就支付军饷的宝钞,由于宝钞崩溃使得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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