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旨,令各省计算收支和将结余全部抵京济边,善贷以为如何?”
明朝的官员,自主权是真的大,对于地方上的赋税有很大的发言权,特别是可以直接决定那些人要追缴,那些人可以缓缴。
当然,正常缴税的,那本就是当有之义,可缓缴的,往往就会一拖再拖,无所谓交不交得起,反正就是拖着不缴。
因为一旦有大事,这些缓缴赋役很有可能就直接豁免了。
明朝财政不足,该收的税收不上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朝廷下旨催要,地方上就以民不聊生、与民争利为理由反对,自己倒是博得民间的清名,为民做主。
而其中官员和缓缴士绅之间的关系,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王国光这份奏疏,其实就是预计到万历元年有了积存,二年的赋税怕就不好缴了。
未雨绸缪,先把下面的余银全部收上来,留在朝廷手里。
地方上没银子,那征税的时候还不按律征收,否则地方衙门的运转都要出问题。
内容不多,魏广德也没什么意见。
他家的田亩,虽然地方上给了优待,反正就是算出来该交多少交多少,自己反正不会少交一个铜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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