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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万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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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献俘(第7/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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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祭祀乐舞“大抵集汉、唐、宋、元人之旧,而稍更易其名。”

    明代帝王极为重视祭祀乐舞,曾多次修改乐舞制度,如:洪武元年,命朱升、范权撰写圜丘、方丘乐章;洪武十二年,定合祀天地乐章;嘉靖九年定《夕月乐章》等。

    所谓合祀天地乐章,是指明代才开始出现的合祀天地或合祀社稷乐章,因明初时继承儒家传统,原将天地、社稷分祀,而明太祖朱元璋坚持将二者合祀方才产生。

    朝贺乐队所奏曲目很多,应用场合分为朝贺仪、朝会仪、视学仪及传胪仪。

    洪武四年制定《朝会乐章》,升座、公卿入门、上寿、举酒、还宫仪式中五个环节皆有用乐,总共26首曲目。

    其中“升座”时所奏《万岁乐》《朝天子》与《万寿圣节朝贺仪》中“百官行礼”步骤时所奏乐曲,可以用在朝贺仪、朝会仪、视学仪及传胪仪等场合,所用乐队为丹陛大乐。

    此外就是宫廷举行酒宴,还会准备宴飨乐舞。

    宴飨音乐中的舞蹈乐队包括文武二舞、四夷舞及队舞四种。

    宴飨九奏乐章最开始确立也是九奏三舞之制,武舞即《平定天下之舞》;文舞即《车书会同之舞》;四夷舞即《抚安四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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