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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万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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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出行(第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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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导致,地方上除了每年要上缴朝廷的赋税外,还要加征杂税,以此维持官府的运作。

    除了上品级官员的俸禄外,其他官府人员的薪水都是杂税的开支项目。

    一年收支汇总后,若是出现赤字我,往往就会在来年加收杂税填补窟窿,若是有结余,则是巧立名目落到官员小荷包里。

    这,就是大明的财政制度。

    最初这样设计,在官员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工作态度下,是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百姓的负担的。

    官府按照每年的大致开支设计杂税,分摊到田亩或者人头上。

    地方遇到有大项目需要操作,则官府会召集士绅、乡老,大家一起募捐的方式筹集资金,进入如铺路修桥这样的善事。

    而若是遇到水利工程等项目,官府则使用徭役进行,资金也是以筹集的方式完成。

    只不过,当大明官员的道德底限不断向下滑落后,杂税这个巨大的漏洞就成为官员们敛财的手段。

    想法设法扩大官府预算,增加杂税的摊派就成为必然。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就是这个时代官员敛财的真实写照。

    而其中赋税的火耗,其实老早就有,并不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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