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喝。三叔平时喝散装的酒,来客人才买三、五......)[完结](第2/20页)
地。
最后,我只好按父亲的意思来到这个离家1000多公里的偏僻农村暂避一时,父亲之所以叫我到这里,因为这里是父亲的老家,父亲兄弟姐妹6个,除了父亲都住在这里,父亲希望有亲戚在我身边,使我能安心呆下,免得再生什么变故,而且这里偏远落后,很少会有人认为我会跑到这种地方。
走了几分锺,离村子只有一二里路了。
偶尔有人从身边走过,都大胆的像看稀有动物一样的看着我。
我也没心情理会他们,埋头走路。
其实土岭村是由三个村子组成,现在看到的是前村,在往里走几里路是后村,在前村的西面的就叫西村,这前村有土岭村的村委会,我的三叔是这里的支书,已经有8年了。
听父亲说,三叔的日子过的要b其他的叔伯姑姑等好一些,让我住在他家。
我虽然上次来这里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不过我还是能记得这里的许多东西,远远的看去,我发现土岭村好像在这十年里就没什么变化,就是人都变了模样。
到了村口,我向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打听三叔的家。
男人一看我是城里人的打扮,而且是找村支书,立刻显得谦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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