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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里的罂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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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里的罂粟花【第六章】18(第116/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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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那幅毛笔字。

    萧叡龄侧目看了一下沈量才,接着从他的办公桌上拿起了一份牛皮纸档案袋地给了我:「过目吧」打开袋子一看,里面一共三张纸:确实有一张中央最高检察院下发的要求Y省各级地方部门配合市检察院工作的公函,另外两张,则是Y省检察厅、F市检察院和省警察厅的联合公文,上面指明道姓地要求「F市警察局释放嫌疑人陈春(女)、暂不追究其任何刑事责任」,并且标明「如果发生任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触犯法律法规的事件,全权由F市检察院承担」,上面还有胡敬鲂的签名和盖章。

    ——看到这些十分官方正规的东西,我不仅没有被说服,而且在觉得有些诡异的同时真心气不打一处来:胡敬鲂既然在这个公文上面进行了签字和盖章,那么则说明他从最开始就知道陈春是涉嫌杀了罗佳蔓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他在最开始不通知重案一组或者市局呢?而且为什么在郑耀祖自杀之后,还要来到重案一组故意摆出那种下了强令却盼着看笑话的「扒皮掌柜」的态度?何况这个公函,来得也太「及时」了。

    要求多少多少天之内必须抓到人的是他,现在要求放人且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的也是他,这样的做法在我这里万万说不过去,尽管我知道我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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