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也当然知道“汤浪漫”的老板,就是咱们这位“七姐”——只不过比如“汤浪漫”这种洗浴中心、再比如先前我第一次遇见张霁隆的时候所在的张霁隆名下的KTV,都属于实质上都会有色情服务、但明面上服从法律的场所。
“汤浪漫”的经营范围除了那个洗浴中心,其实在它的楼上还有一家共同经营的四星级宾馆,而这间宾馆,完全就是为了方便那些洗浴中心的“技师”跟恩客办事的地方;而张霁隆的那家KTV呢,说白了,KTV平常的管理经理们其实全都是“鸡头”,当然好听点的现在都叫“模特经纪”,只负责牵线搭桥,名义上他们的盈利方式也都是只收“中介费”。
只要不在这样的洗浴中心或者KTV里面发生任何“实质肉体交易”,别说是我们市局风纪处,就算是中央警察部派出来的督导组也没办法管——哼,这全要仰仗两党和解之后,以蓝党和全国上下当初还没汇成地方党团联盟的几千个小党派共同促进的司法改革:而且按照改革后的法律法规认定,只要在这样的康乐场所里面,不发生实质性的性器官交媾和肛交,那么就不属于“实质肉体交易”的范畴,而手活和口淫则算是“边缘性行为”,法律规定“根据事实酌情警告、批评或者按照200至1000元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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