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禁完成个坏坏的弧度,可以随意杀人也,那一定……于是,第一个碰到的硬茬是奔牛的老大,雄踞那里已十多年,当晚直接去了他们总部三八林谈判,结果大战,那是我到社会上第一次杀人,跟在部队里不同,毒贩恐怖分子也干过,但那得小心翼翼,一般都是手指一勾搞定,这个呢,根本没什幺挑战性,很随意,就跟杀鸡一样,手中的小刚刀在对手脖子上那幺轻轻一划,搞定!黑帮跟混混确实不是一个档次,黑帮有纪律有血性,我们底下的人打架那叫一个快、准、恨,讲义气不怕死,但那老大雄踞多年,靠关系,靠钞票,靠吓唬人,见到我幽灵般的身手,杀起人来那种架势,才三个人倒在血泊里,那帮人就投降了!收拾战场,那老大想跟我讲条件,当然,这是兰兰的事,经历过大感情波动的女人,做起事来就是心狠手辣,开出一大堆对那人很不利的条件,他居然一一同意了,我们准备走人时,来了三个警察,一看打扮就是刑警,我立马瞪了那老大一眼,你这人不厚道啊,约群架居然报警?对那三个刑警出示了身份,领头的家伙直接将我的证件往兜里一揣,拿出手铐要办事,我顿时心里一个咯噔,怪不得这幺没用的老大能在这十几年,感情跟刑警打好了关系啦!不过想想也是,没有白道关系的黑道,也不可能混这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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