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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大观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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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大观园记】第二回(第6/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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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打了一躬,就站在一旁,仍听自己那位同为亲王却大权在握潇洒倜傥的四哥和雍正皇帝议政。

    雍正喝了一口参汤,沉吟着道:「弘昼……这事,你先一旁听听也好,事涉宗人府内务府,回头可以着你去办。

    弘历,你接着说说贤妃家的案子吧。

    」弘历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躬了躬身子,侃侃而谈徐徐道来:「是,儿臣在刑部已查得扎实,有人证物证,涉及贤妃母家的案子共二十二起;归纳是贪贿,卖官,霸财,害命四项。

    袭着宁国公的贾珍,在造办处任职上,得了各地瓷、绢、玉、金作坊『孝敬』的银钱当有五十万两,另有波斯国进贡的一尊红珊瑚下落不明,也要着落在他身上;其子贾蓉封着御前,也有上下其手;荣国公贾赦和其子贾琏,在江南布政司任上贪贿有据可查的也有十万多两;贾赦霸占民财,因几把扇子就逼死良民石亭,也是可查的;还有已经辞了官的贾敬,在道观里也不安分,居然要插手济宁县令的人事;还有……工部员外郎贾政,就是贤妃之父,任学政期间贿卖生员定额,虽然是下人舞弊,他也难辞其咎的……」雍正见他小心,和声道:「你不要瞻前顾后的,慢说是妃子的父亲,便是皇后的父亲,犯了这种罪也是按律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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