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迷奸玩弄林依晨(上)台北市的夜晚是寂静的,此时正是晚上九点半,正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行走在回家的路线上。
这个少女有着一头美丽的长发,一张圆圆的脸蛋儿有点儿婴儿肥,不算是多漂亮,却很可爱,这个美女不是别人,正是台湾未来的偶像剧女王林依晨。
此时的林依晨还不是大明星,只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时候起,其爸爸妈妈就一直分居,妈妈一直骗他们「爸爸去外地工作了」,直到她高二时,分居已10年的林依晨的爸妈正式离婚。
为了供她和弟弟读书,当会计的妈妈薪水微薄,只好挖东墙补西墙,欠了一屁股债也不吭声,林依晨讲得让人心酸:「我知道她撑得很辛苦,但她从来不会在我们面前哭,直到我大一拍戏赚了第一笔钱,要跟她讨论财务规划,才知道我们家欠了快500万元台币(约人民币120万元)的债。
」她高三那年,为了买电脑送弟弟,参加一个选美比赛,因而踏入演艺圈。
她不想辜负妈妈的期待,努力拍戏、拍电影、接广告代言、跑活动,终于在入行第6年还清债务,她比喻说:「以前我觉得我家像一辆拉车,我和弟弟坐在车上,我妈在前面使力拉,现在终于换我妈上车休息,我
-->>(第3/10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