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官场上的事就是这么怪;按照正常程序、规定、章法,你可能什么事情都做不成;可是,如果你想做成某件事,逾越了章法的界限,可能就面临了一种犯错误的风险。
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党的事业,敢不敢承担责任?敢不敢冒险?就成了考验一个党员干部品格的试金石。
可惜,很多人仅仅是为了不犯错误;常常采取规避风险,回避矛盾的态度。
譬如,棚户的棚厦子,本来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
老百姓没有房子住,被迫不得己才盖了这棚厦子暂时栖身;但是,按照政策条文,这些棚厦子因为没有政府批件,就成了违章建筑;拆迁时不予补偿;这样,住在棚厦子里的老百姓一旦同意拆迁,就失去了立足之地,居无定所了。
这样的棚改,这样拆迁,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为前提,怎么会顺利进行下去呢?我和孙区长商量了半天,终究想不出好办法;于是,我决定,将棚厦子敌占算入回迁面积,予以补偿。
其资金缺口,由“北方重化”设法给予资助。
但是,等孙区长把这件事儿治提到区委常委会研究时,人们一方面敬佩我的精神,另一方面却又为我担心:将来一旦上级追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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