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蓓君跟佳豪的行为差别在哪?除了阴茎是否插入外,几乎一模一样,被性侵的被害人都感到自己的性自主被侵害到一定的程度,难道说舔龟头跟整只阴茎插入嘴里相比,法律上保护的理由就不一样了吗?」干,我敢发誓,佳豪爽的程度不会比我高到哪里去。
虽然蓓君只是舔弄我的龟头,没让我插入她的嘴里,佳豪却是把整支阴茎插入到蓓君的口腔中;而我也不知道佳豪现在到底有多爽;然而我是处男啊!第一次性器接触竟然是跟老师,之后第一次的口交是跟平常让我遐想的正妹女同学,行政院应该要把今天订为『转大人节』,以纪念我今天的奇遇。
「把强制性交视为犯罪的立法缘由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不外乎宗教上尊重一夫一妻、把女性视为男性财产、对贞操的重视、人类传宗接代保障血统纯正的理由等等。
刚刚两组的比较,似乎已经违背了宗教上一夫一妻(假设蓓君已经另有配偶)、男性把女性视为财产、贞操的重视等理由;在这种情状下,任何男人都会感觉到老婆不只属于自己、自己的财产被侵犯、女性的贞操已不在,不管从哪个层面,都没有人会认为这两种性侵犯的方式有何不同,所以把接合解释为必须是插入恐怕是有问题的。
接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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