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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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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九)(第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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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帮忙的。

    那大概没好戏看了,再怎麽样,学妹也不会用太夸张的方式恶搞学姐吧。

    「刑法第239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姦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奸者亦同。

    根据严格的文义解释,以及62年台上字第2090号判例,『奸』字必须包括生殖器的接合,假设有位同学与程老师互相爱慕,却害怕被以通姦罪起诉,于是以猥亵的方式达到彼此的性慾宣洩。

    」干,慢了,老师还没讲完,已经霹雳啪啦一堆人举手。

    虽然我很讨厌程凤凌老师,但是猥亵一下她我倒是很乐意的,没想到今天课堂示范的主角不是陈老师,害我一下没会意过来就忘了举手。

    平常不苟言笑,喜怒不形于色的程老师,看到那麽多男同学举高了手,似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一笑也让我惊觉原来她的美艳不在任何人之下─当然比不过陈湘宜老师。

    老师点了我的麻吉柯俊毅上台,好笑的是,我知道柯俊毅是处男,他平常说得一口好御女经,其实只是看的a片比人家多了一点,其实连女生手都没摸过,遑论性交或猥亵。

    他刚刚不加思索、争先恐后地举了手,我看上台后要做啥也像无头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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